甲公司2012年开始研发一项管理用新专利技术,2012年1月至8月共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各项
2013年1月至7月领用原材料200万元、发生人工支出1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5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3年7月15日该项专利技术完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年限为10年,乙公司承诺将会在第4年年末以100万元价格购买该项专利技术。甲公司对该项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摊销。
2014年度由于市场上更先进的专利技术出现,导致甲公司的该项专利技术的出现了减值迹象。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6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40万元。减值后,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以及摊销方法均未发生改变。
2017年7月月初,甲公司将该项专利技术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按年度做出相关会计处理。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2012年度: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00
——资本化支出 150
贷:银行存款 400
原材料 100
应付职工薪酬 50
借:管理费用 4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00
2013年度: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350
贷:原材料 200
应付职工薪酬 100
银行存款 50
借:无形资产 5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500
借:管理费用 50[(500-100)/4×6/12]
贷:累计摊销 50
2014年度:
借:管理费用 100(500-100)/4
贷:累计摊销 100
年末,可收回金额为260万元;未计提减值前,该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500-50-100=350(万元),应确认减值损失的金额=350-260=9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9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0
2015年度:
借:管理费用 64[(260-100)/(4-1.5)]
贷:累计摊销 64
2016年:
借:管理费用 64[(260-100)/(4- 1.5)]
贷:累计摊销 64
2017年:
借:管理费用 32
贷:累计摊销 32
借:银行存款 100
累计摊销 31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0
贷:无形资产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