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赵某结婚生有一子刘男和一女刘妹。刘某因和赵某发生争执1980年离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讯,1988
问:(1)刘某死亡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
(2)刘某被宣告死亡之后,赵某等对刘某的遗产的继承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刘某所立遗嘱在内容及形式上均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1)刘某的死亡时间为1988年8月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又因并未提出死亡宣告撤销申请所以死亡宣告依然有效。
(2)有效被宣告死亡人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
(3)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刘某的死亡时间为1988年8月,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又因并未提出死亡宣告撤销申请,所以死亡宣告依然有效。
(2)有效,被宣告死亡人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
(3)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