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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刘某和赵某结婚生有一子刘男和一女刘妹。刘某因和赵某发生争执1980年离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讯,1988

年赵某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某死亡,法院于1988年8月作出刘某死亡宣告,赵某和其子继承了刘某的遗产,1996年赵某接到某市公安局通知,刘某于1996年11月心脏病死于该市,经查,刘某离家出走后在外地经商,积聚了200万元财产,并且与胡某相识,生有一子刘童,刘某在1995年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指明自己的财产在其死后由胡某、刘童、赵某、刘男均分。

问:(1)刘某死亡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

(2)刘某被宣告死亡之后,赵某等对刘某的遗产的继承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刘某所立遗嘱在内容及形式上均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1)刘某的死亡时间为1988年8月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又因并未提出死亡宣告撤销申请所以死亡宣告依然有效。 (2)有效被宣告死亡人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 (3)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刘某的死亡时间为1988年8月,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又因并未提出死亡宣告撤销申请,所以死亡宣告依然有效。 (2)有效,被宣告死亡人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 (3)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更多“刘某和赵某结婚生有一子刘男和一女刘妹。刘某因和赵某发生争执1980年离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讯,1988”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刘季南与赵玉芬于1968年结婚,生有一子刘裕和一女刘兰兰。1980年5月刘季南因与赵玉芬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
未有音讯。1988年赵玉芬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季南死亡、法院于1988年8月作出刘季南死亡的宣告。赵玉芬及其子女对刘季南的遗产进行了继承。1989年赵玉芬再婚。刘裕和于1987年7月结婚后生有一子刘明江。1989年6月刘裕和外出遇车祸死亡。1996年12月赵玉芬接到某市公安局的通知,告知刘季南于1996年11月因心脏病死于该市。经查,刘季南1980年离家出走后,一直给人打工,生活非常困难。1989年开始经商并获得成功,积聚了财产200万元。在经商期间,刘季南与胡柔相识,并于1991年元旦举办了婚礼(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1992年4月俩人生有一女刘冬冬。刘季南于1995年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指明自己的财产在其死后由胡柔、刘冬冬、赵玉芬和刘裕和四人均分。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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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本案中发生哪些继承关系?从何时开始?
刘某(男)与关某(女)于1957年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刘雨。两人工作努力,生活勤俭,自己积累了3万元积蓄。关某于1983年车祸去世,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受益人为刘某。刘雨于1995年与孙友结婚,考虑到父亲身体不好,婚后仍然与刘某生活在一起。1987年,刘雨难产而亡,留下女儿孙婷婷。之后,孙友便独自承担起照顾刘某和孙婷婷的责任。即使孙友和李香再婚后也没有分家另过,一家人和睦相处,刘某还时常和邻居称赞孙友。1998年,刘某携外孙女孙婷婷外出,中途不幸翻车,刘某当场死亡,孙婷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刘某在老家还有一个弟弟刘建和妹妹刘燕闻讯赶来帮助料理后事。大家清理遗物时发现,刘某尚有存款5万元(即3万元积蓄和2万元保险理赔金),一只价值8000元的玉瓶和一套价值6000元的玉饰。刘某早已留有一份遗嘱,称玉瓶赠与老朋友张某,玉饰留给孙婷婷。刘建和刘燕认为剩余财产应该由他们继承,孙友作为女婿,又已经再婚,无权继承。

本案中发生哪些继承关系?从何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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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刘某无子女,1980年将5岁的孟某收为养女,2002年孟某与黄某结婚另居,但逢年过节仍来探望刘某。此后,刘之侄刘林、刘之弟、刘之妹也与刘某时有往来。2007年的年底,刘某突然病故,刘某的遗产应该由( )。

A.孟某继承

B.刘林继承

C.刘之弟继承

D.刘之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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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A.王某与表妹何某的婚姻

B.20岁赵某(男)与19岁武某(女)的婚姻

C.杨某与妻子分居三年后与情人刘某结婚

D.李某遭受胁迫与周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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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案例分析:赵玉芬是个体户,丈夫早逝,自己抚养二子一女。长子刘一明成年后于1995年于胡柔结婚,生
有一子刘胜利,刘一明不幸于1998年因病去世。胡柔一直没有改嫁,照顾孩子,伺候婆婆。次子刘二明系养子,受刺激患精神病,一直在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2001年2月,赵玉芬因病医治无效病逝。其子女因遗产分割发生争议。死前赵玉芬立有一份遗嘱,将其个人存款10万元中的2万元赠送给邻居陈鸣,感谢他多年以来对她家的关心与帮助。赵玉芬长期在外地的女儿刘小芳称,赵玉芬生前打电话给她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刘小芳继承,但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刘小芳称赵玉芬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刘二明是否享有赵玉芬遗产的继承权?为什么

(3)若胡柔要求作为继承人继承赵玉芬的遗产,她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4)刘胜利是否有权继承赵玉芬的遗产?为什么?

(5)本案中,赵玉芬的10万元遗产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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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请回答下列 100~101 题。 中国公民刘某与赵某是表兄妹。因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二人遂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刘某之兄的帮助下办理移民,在美国肯塔基州结婚之后回国居住工作,后来,刘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刘某之兄与赵某二人为争夺遗产产生了纠纷,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第100题:中国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A.承认赵某的配偶身份受理该继承纠纷

B.刘某和赵某规避中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二者婚姻无效

C.对刘某和赵某婚姻有效性适用美国肯塔基州法,认定为有效,对赵某配偶身份予以认可

D.因当事人是美国人,故驳回诉讼,告知其向美国有关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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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2002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2002年夏天起,刘歌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刘歌还为此受到本单位的批评教育与处分。同年12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女方顾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自2002年4月起,男方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女方靠自己的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的生活。2005年5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的,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男方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之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刘歌提出:离婚后女方应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被告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2)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何方抚养为宜?(3)对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承租权?(4)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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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刘阿姨的女儿晓慧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 刘阿姨担心日后中国开征遗产税,自己家的传承成本太高,于是想给自己买一份寿险保单。下面哪些建议是合理的()

A.出于方便的考虑,不在保单中指定身故受益人

B.在保单中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为晓慧

C.在保单中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为晓慧和晓慧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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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某小区内有一位现年80岁的刘奶奶,有三子一女,老伴已经去世多年,平时她跟独身的小儿子一起居住,
其他子女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前年小儿子因病去世,刘奶奶变成了独居老人,无固定经济来源,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子女们在照顾母亲的问题上相互推诿,谁都不肯承担照顾和赡养母亲的责任。现在,年老多病的刘奶奶孤身一人生活,行动不便很少出门,有时烧一顿饭要吃好几天,有时烧不动就只有饿肚子。

问题:

(1)在上述案例中,分析刘奶奶目前面临的主要困境。

(2)针对刘奶奶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应采取什么样的介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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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胡钱与配偶刘倩于2003年买了一套青羊区的房子,他们育有大儿子胡树(结婚育有一女胡梅)、小儿子胡草(已婚,并有一子胡文化、20岁)、女儿胡花(未婚);胡草2013年因意外去世,胡钱于2016年因病去世(未留遗嘱),现在大家一致通过要离开这个伤心地,特此出租该房屋,请问以下哪些人是合法签约人()

A.刘倩

B.胡树

C.胡梅

D.胡草配偶

E.胡花

F.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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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中国公民李某和刘某是表兄妹,因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二人遂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李某之兄的
帮助下移民美国肯塔基州并在肯塔基州结婚,之后回国居住工作。后来李某因病去世,未留有遗嘱,李某之兄与刘某二人为争夺遗产产生纠纷,刘某遂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那么,中国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承认刘某的配偶身份受理该继承诉讼

B.李某和刘某规避了中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二者婚姻无效,不承认刘某配偶身份

C.对李某和刘某婚姻的有效性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美国法认定为有效,对刘某配偶身份予以认可

D.因当事人是美国人,故驳回诉讼,告之其向美国有关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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