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个月内不得变更
A.12
B.24
C.36
D.48
A.12
B.24
C.36
D.48
第4题
A.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B.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C.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5题
B.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C.《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D.《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E.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第7题
第8题
B.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C.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定额9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D.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第9题
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C.《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D.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第10题
B.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C.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可以全额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D.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第11题
A.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B.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C.复员干部
D.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选择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